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该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规定了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由雇主提供的必要防护装备的管理规定。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一标志是指: 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的证书,证明其具备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资格。 安全鉴定证:产品在出厂前由地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后发放的证书,证明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